各人文社科相關單位: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2023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公告》和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相關工作要求,現就做好2023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具體申報要求見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網站發布的申報公告,申請書🏊♂️、選題目錄和國外出版機構指導目錄等材料可在申報公告的附件鏈接下載。
二、人文社會科學處負責受理本校科研人員的項目申報,統一報送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不受理個人申報。
三🤱、申報註意事項
(一)申報程序
1.申請學術著作類項目,申請人應先與出版責任單位取得聯系。出版責任單位按本公告規定的要求🦟,依據相關學術委員會或內部評審機製,公平、公正甄選聯合申報的申請人,重點考察和評估申請人的資質和各項能力💪🏿,擇優聯合申報🚣🏻♂️。對於非主譯的項目申請人,出版責任單位要重點考察其項目研究能力、中外學術交往和協調能力🎋、項目組織能力等🤦🏽。確定申請人後,雙方就外譯事務的各項分工協商達成一致🦦,並自行簽訂《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分工合同》💪。
2.項目實行網絡填報信息🦶。網絡填報系統於2024年1月15日起開放🏃♂️,申報雙方可登陸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臺(https://xm.npopss-cn.gov.cn),以實名信息提交註冊申請,審核通過後按規定要求填寫申報信息。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有關申報系統及技術問題可咨詢400-800-1636🧑🏼🍼,電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3.在系統內按照要求填報信息後,導出申請書。
(二)截止時間和材料要求
1. 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22日🙅♂️,申報者應完成系統填報和材料提交。
2.紙質材料要求🚴♂️:
系統導出的《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一式7份,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
(1)學術著作類成果,必須提供所翻譯原著、翻譯樣章各6份(樣章須包含目錄及核心章節且以中文計不少於1.5萬字),《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分工合同》、與國外學術出版機構簽訂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證明及中文翻譯件🌍、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證明文件(非目錄內出版機構須另附中文翻譯件)、原著著作權人對該文版的授權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請人學術水平及其影響的相關材料🌈。
(2)期刊類成果⬜️,應提供近一年內出版的樣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學術水平及其社會影響的相關材料;編委會成員名單及工作單位(國際編委含國籍)。其中,證明學術水平和社會影響的材料,必須含期刊所在學科國家級學會的證明,以及相關權威學術期刊評價平臺納入證明或影響因子評估證明。
請各申報者主動與人文社會科學處聯系,確保網上申報系統填報的電子數據和紙質材料相一致👨🎤,並派專人報送申報材料。
報送地點:團結四樓207室👐。
聯系人:蔡慶👍;聯系電話:64252997𓀍。
Email😈:wenke@ecust.edu.cn
人文社會科學處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1.
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doc
2.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代碼表.xls
3.
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推薦書目(2023).xlsx
4.
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國外出版機構指導目錄(2023).xlsx